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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发布时间:2022-05-23 09:02


(一)制定高新区(山南新区)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实施高新区(山南新区)的经济发展和建设管理等规定。

(三)行使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项目的市级管理权(除上级机关另有规定外)。负责审核或审批高新区(山南新区)内建设投资项目,并报市直部门备案或由市直部门派出机构行使相关职能。

(四)根据高新区(山南新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高新区(山南新区)内项目规划、工程建设和建筑市场管理,兼顾人民防空要求负责高新区(山南新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负责《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核发申报。

(五)制定高新区(山南新区)土地总体开发计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负责高新区(山南新区)内建设用地报批、土地储备实施,组织实施土地征收和拆迁安置工作,提出并上报土地供应的具体方案。

(六)负责高新区(山南新区)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高新区(山南新区)内的安全生产以及环境保护工作。

(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高新区(山南新区)的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协助办理高新区(山南新区)范围内商品房销售审核等相关手续。

(八)负责高新区(山南新区)财政预决算、税收及非税收入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高新区(山南新区)内的审计监督工作。

(九)负责制定高新区(山南新区)招商合作、投融资及产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高新区(山南新区)的人事、编制管理工作,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十一)管理高新区(山南新区)对外经济合作,依法办理涉外事务。

(十二)负责高新区(山南新区)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工作。

(十三)指导、协调、监督有关部门设立在高新区(山南新区)的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的工作。

(十四)根据田家庵区托管协议,做好三和镇各项管理工作。

(十五)行使市政府授予的其它职权。

主办单位:淮南高新区管委会
电话:0554-6629796传真:0554-6976266地址:淮南高新区泰康街与润水路交岔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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