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六届市政协四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答复函
王启敏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积极发挥政府作用、大力优化我市高新区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关于建议一,健全法规制度,促进规范管理。高新区三和镇已重新优化《高新区安置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办法》修订工作,明确管理责任主体、业主权利与义务、物业准入退出机制等内容,基本完成修订工作待正式发文。
关于建议二,完善安置小区配套,夯实物业管理基础。您提出的配套短板问题确实存在,高新区三和镇已将部分老旧安置小区基础设施改造纳入高新区2025年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十大行动,其中香樟苑三期四期两个小区6月份完成排查设计工作,已于7月下旬进场施工,预计10月份完成。其他老旧小区也在问题排查中。
关于建议三,规范物业服务内容,提高物业服务质量。针对物业服务水平参差不齐问题,高新区三和镇将定期对安置小区物业服务开展季度测评和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前考核,建立奖惩机制及物业退场机制,确保有效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关于建议四,政府要强化教育引导,转变安置小区居民理念。您提出的“居民观念转变”是关键点。高新区三和镇积极推动“皖美红色物业”建设,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组建“业主委员会+物业+党员志愿者”联合管理小组,共同参与小区政策宣传、环境整治、矛盾调解等工作,推动从“村民”到“市民”的角色适应。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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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赵芳兰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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