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高新区财政决算报告

发布日期:2020-07-28 17:08 来源: 淮南高新区管委会 阅读次数: 字号:[  ] 背景颜色:

2019年高新区财政局紧密围绕工委、管委工作目标,全力组织财政收入,积极做好资金保障、政策支持和财政改革各项工作,在新区发展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现将2019年高新区财政决算报告如下:

一、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19年人代会通过高新区一般预算收入8亿元,增长13%,其中地方收入5.39亿元,增长16%

2019年高新区财政总收入实际完成8.8亿元,完成年预算的110%,同比增长24.7%,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5.36亿元,同比增长15.7%

分行业看,全年房地产业完成6.76亿元,同比增长31.8%;建筑业完成1.23亿元,同比增长24.4%;其他金融、服务等行业收入完成0.63亿元,同比增长1.6%。房地产业、建筑业仍保持绝对主体地位,占比92.6%。

增收原因:主要依赖房地产业的持续拉动。一是近年房地产业快速发展,随着部分楼盘开始交付,房地产开发公司企业所得税汇缴清算,全年企业所得税增长较快。2019年,税收收入排名前10的房地产企业贡献了4.68亿的税收收入。二是大额土地契税的拉动,中铁置业、安徽理工置业等公司在新区拿地缴纳的土地契税增量较多。

(二)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2019年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3亿元,完成年预算的106.99%,同比增长0.76%。其中:八项重点支出6.18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十三大类民生支出5.89亿元,占比86.28%。

分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4259万元,同比增长26.34%;公共安全支出完成1364万元,同比下降66.02%;教育支出完成10427万元,是去年的2.43倍;科学技术支出完成5192万元,同比增长55.1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134万元,是去年的7.44倍;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6万元,同比下降9.8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24万元,同比增长12.40%;节能环保支出完成586万元,同比增长80.86%;城乡社区支出完成37370万元,同比下降11.08%;农林水支出1594万元,同比增长65.0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完成266万元,同比下降81.27%;住房保障支出773万元,同比下降69.97%;债务付息支出2980万元,同比增长8.0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63万元,为净增长。

财政平衡情况2019年,地方财政收入53637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6671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54万元,调入资金8020万元,收入总计80682万元。2019年,支出总计8068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无结余。

转移支付资金收支情况:2019年,市财政补助资金16671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816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753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971万元,有效缓解了我区财政支出压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0126万元,加上级补助、债务(转贷)收入等收入总量为3449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8071万元,加债务还本、调出资金等支出总量为34495万元,收支总量相抵,年终无结余 。

二、2019年主要财政工作

(一)注重收支平衡,财政运行平稳有序

一是组织收入齐抓共管。联合税务部门认真排查重大项目工程,加强建筑业税源监控,督促建筑业按工程进度开票。同时配合税务部门着力清理历史清欠。截至12月底,共清理金融世家等欠税774万元。积极开展税源调查,结合房地产宏观形势,对新区房地产企业年度开盘情况、销售收入、预计纳税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和测算,并向市财政提交《2019年高新区建筑、房地产业收入调研报告》。二是加强对增减收因素的分析。一方面积极落实国家减税降费相关政策,另一方面密切跟踪经济运行和财政收入走势,认真测算去年以来相继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对收入的影响,提高组织收入的预见性。三是强化对可用财力的测算。结合收入情况,对增减收因素相抵后,对可用财力产生的影响进行认真测算,和土地、建设、集团公司配合,定期测算项目建设财力保障水平,努力减少资金缺口,保证各项重点支出需要。

(二)注重提质增效,培育经济综合施策

实施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大力支持招商引资。强化运用各种财税政策,切实落实新区投资优惠政策,支持招商引资、工业项目引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源,全年兑现各类项目扶持资金6500万元。积极筹措资金搭建招商平台,全年累计投入标准化厂房、科技孵化器建设7502万元,双创中心7526万元。二是支持生态经济建设。落实环保资金配套使用的各项政策,加大对各种污染治理和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全年累计投入 2888万元,其中: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厂建设投入1901万元,大气污染治理等519万元,饮用水安全投入135万元,环卫一体化及改厕等投入333万元。三是全力支持科技创新。拨付新能源大气所500万元,大数据中心建设及运营资金1121万元,争取电子八所产业链协同创新资金512万元。

(三)注重民生保障,坚持补齐民生短板

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突出位置,加大对民生支出的保障力度。一是坚持补齐民生短板。加大对教育基础设施、设备投入,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年教育支出10427万元,加大对医疗卫生设施的投入,全年医疗卫生事业支出  1024万元。二是完善经费保障机制。2019年,高新区民生工程共涉及14项,我们分类制定了各类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办法,优先保障民生工程资金,全年累计拨付民生工程资金1200万元。三是有力助推脱贫攻坚。统筹安排、加大投入,积极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全年扶贫投入585万元,其中扶贫专项资金387万元,分别用于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及安全饮水等项目。 

(四)注重合规融资,千方百计筹措资金

一是积极申报政府专项债券。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联合相关部门积极申报债券额度,2019年土储、棚改专项债省级政府已经发行完毕,我区额度分别为0.4亿元、1.27亿元,资金已到位。商合杭南站项目1.5亿元非标专项债券已申报入库,目前正在积极谋划申报2020年棚改专项债,规模约20亿元。二是配合开展多渠道融资。落实商合杭高铁南站1亿元交行项目贷款,配合高新投资集团公司推进水系生态治理、三和卫生院、标准化厂房等项目商业银行贷款。三是优先保障债务还本付息。在建设任务重,资金压力大的情况下,首先保证公司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1-12月份累计偿还债务本息7.24亿元(其中本金5.15亿元,利息2.09亿元)

(五)注重财政管理,制度规范不断完善

一是加强政策兑现资金监管。制定并出台《优惠政策兑现资金共管账户管理办法》,与招商企业建立共管账户,联合相关部门强化监管,确保政策兑现资金专款专用,用于企业在高新区的生产经营发展。二是规范支出管理。建立月度资金使用计划申报制度,对大额项目支出提前筹划,避免重大项目支出资金短缺。结合实际制定《高新区资金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对各类资金的来源渠道和审批流程进行重新修订和完善。和三和镇、集团公司等部门配合,建立运转高效的资金支付流程,制定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拆迁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提高拆迁资金使用效率,避免宗地项目之间用款进度不均,而产生的资金沉淀或不足。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为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促进资产保值增值,牵头制定了《高新区产业类房产运营管理暂行办法》、《高新区安置房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标准化厂房、科技孵化器及安置小区等各类房产的移交、运营、管理、处置等流程,同时明确了相关主管部门的职责。

 

附件:高新区2019年财政总决算报表_生成表.xls

 

 

高新区财政局

202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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