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合规建设提示书
与信用修复告知书“三书同送”工作机制

发布日期:2024-06-25 15:37 来源: 淮南高新区管委会 阅读次数: 字号:[  ] 背景颜色:

为切实提高信用修复效率,引导经营主体及时纠正失信行为,更好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释放经营主体活力,帮助经营主体重塑信用,激发失信主体守信意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我市市场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规范化、系统化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国市监信规〔2021〕3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在高新区建立《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合规建设提示书》《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修复告知书》同步送达(以下简称“三书同送”)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三书同送服务对象

高新区范围内因违法行为被市场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且行政处罚信息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经营主体(不包括通过简易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及仅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三书同送实施主体

按照“谁处罚、谁告知”原则,市场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执法办案机构,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做好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信用修复告知工作。

三、三书同送方式及内容

高新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部门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向被处罚经营主体送达《合规建设提示书》《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告知书》。

《合规建设提示书》主要内容包括以下:

(一)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需履行的义务;

(二)违法行为整改建议。

《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告知书》主要内容包括以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政府部门信用网站向社会公示;

(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及信用修复时间;

(三)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条件;

(四)信用修复途径。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三书同送”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工作机制。告知企业具体的违法事实,明晰相关法律法规具体条文依据,作出处罚决定;引导企业做好环保自查自纠,建立内部合规管理制度,敲响污染管控的“警示钟”;主动告知上述行政处罚信息公示途径、修复条件及流程,保障企业信用修复知情权,推动及时进行信用修复。建立和完善“三书同送”机制,对激发失信主体守信意愿,保证失信主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助企纾困解难的一项重要创新举措,对培养信用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社会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三书同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确保推进“三书同送”工作落到实处。

(二)高度重视“三书同送”工作机制,加强督查检查,强化工作落实。各具有行政处罚权单位要按照“谁处罚、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做好“一处罚一告知”的“三书同送”工作制度落实,即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向行政处罚相对人送达《合规建设提示书》和《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告知书》,主动告知行政处罚相对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需履行的义务、违法行为整改建议、该行政处罚信息即将被公示的网站、失信行为类型、最短公示期、修复流程等内容。“三书”送达完成后,做好送达台账登记工作。

(三)加强协调配合,开展宣传教育,优化举措提高信用修复质效。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加强工作督导和业务指导,密切配合,协调解决有关难点和问题,推动“三书同送”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同时,通过政府网站、新媒体、报纸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政策解读和宣传,深入企业开展面对面宣讲,引导行政处罚相对人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及时修复失信信息、重塑良好信用,逐步提升信用合规能力建设。

五、加强督查确保全面落实

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单位要建立告知工作台账、做好工作衔接,通过多种方式向存量行政处罚案件所涉及的经营主体告知相关政策,将行政处罚“三书同送”制度落实情况作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重要内容,要随机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回访,确保行政处罚“三书同送”制度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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