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关于招募养老服务消费券新增服务主体(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22 18:10 来源: 淮南高新区管委会 阅读次数: 次 字号:[大 中 小] 背景颜色:

为构建更加多元化、专业化、便捷化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服务消费券使用范围拓展与服务供给扩容,有效激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高品质服务需求。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养老服务消费券新增服务主体(机构),重点拓展医养结合、健康管理、家政服务、物业服务等专业服务供给,诚邀符合条件的各类市场主体、社会组织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本次招募主要面向尚未纳入高新区养老服务消费券定点服务机构数据库的各类主体,重点吸纳养老机构以外的社会化专业服务力量。凡在高新区依法登记注册、合法经营,主营业务或增设业务范围中包含养老服务相关内容,具备相应服务资质、固定服务场所、专业服务团队和良好商业信誉,均可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重点招募范围包括:
1、医养结合与健康服务机构:能为老年人提供康复护

理、健康管理、慢病防治、中医保健、安宁疗护等服务的医疗机构、护理企业、健康管理公司等。

2、生活照料与家政服务企业:具备专业资质、信誉良好的品牌家政服务企业,能够提供针对老年人的助浴、助洁、助行、助餐、起居照料、代办代购等服务。

3、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物业公司,可为所服务小区的老年人提供便利、应急、关爱及基础生活服务。

4、其他相关服务组织:专业的社工机构、康复辅具适配与租赁机构、为老志愿服务组织,以及其他能够提供适老化产品、文化娱乐、精神慰藉、法律咨询等服务的合法主体。

二、服务项目范围

新增服务主体(机构)可为符合政策规定条件、持有高新区居家养老服务消费券的老年人,提供以下类别(包括但不限于)的服务:

(一)生活照料类:上门助餐、喂食、个人清洁、助浴、居室清洁、衣物洗涤、陪同就诊、代购药品、理发、协助穿衣、移位、陪同户外活动等。

(二)健康管理类:生命体征监测、康复评估、康复训练指导(肢体、认知、言语、吞咽等)、康复辅具租赁与使用指导、用药提醒与协助、中医适宜技术(如推拿、艾灸、刮痧、拔罐)、压疮预防与护理等。

(三)关爱支持类:定期探访、电话问候、情绪疏导、心理慰藉、节日关怀、社会支持网络构建等。

(四)其他经认定符合老年人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三、申请条件与权益

(一) 申请入库基本条件

1、主体合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法经营资格,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相关行业许可。

2、资质完备:提供的服务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标准与规范;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技能证书或经过专业培训,上门服务人员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3、能力匹配:拥有与服务内容、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设施设备、信息化管理条件和专业服务团队。

4、信誉良好: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及严重失信行为,在 “信用中国” 等平台无不良信用记录。

5、制度健全: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财务制度、服务流程、收费标准、风险防控预案和投诉处理机制。

(二) 入库机构主要权益

1、官方认证与公示:经审核通过后,机构信息将纳入高新区补贴项目养老服务机构数据库,并通过官方渠道向社会公示,提升公信力与市场认知度。

2、合规核销消费券:获得为老年人提供消费券结算服务的资格,按照统一规范流程进行服务确认与费用核销。

3、政策支持与培训:优先参与市、区两级民政部门组织的政策培训、业务交流、技能提升等活动,及时获取行业最新动态与政策信息。

4、宣传推广支持:有机会在政府及行业组织的各类养老服务宣传推介活动中进行展示,获得品牌曝光机会。

四、申请流程与材料

1、获取申请表格:填写本公告附件《高新区养老服务消费券新增服务主体(机构)申请表》。

2、填写与准备材料:认真、如实填写《申请表》《机构开展服务范围意向表》,并准备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高新区养老服务消费券新增服务主体(机构)申请表》(附件 1);

(2)《机构开展服务范围意向表》(附件 2);

(3)机构《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相关行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3、提交申请:请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意向表》及上述附件材料的清晰彩色扫描件(PDF 格式),于2026 年 10 月29日17:30 前打包发送至高新区民政局指定邮箱:1250148346@qq.com,逾期不予受理。

4、邮件格式:邮件主题请务必统一命名为:机构全称+消费券新增服务主体(机构)申请。民政部门对申请材料开展完整性、符合性初审,初审合格后组织复核,复核通过的机构参加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工作对接会,集中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纳入定点机构库。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五、评定标准

(一)场地硬件条件(15分)

1. 具备固定经营服务场所,场所面积满足养老服务开展需求(0-8分);

2. 配备适老化服务设施、工具设备,服务物资齐全(0-7 分)。无固定场所本项不得分。

(二)专业人员队伍(25分)

1. 养老、护理、医护、社工等持证专业人员占比,人员数量与申报服务规模匹配(0-15分);

2. 建立从业人员岗前、定期培训制度,上门服务人员全部具备有效健康证明(0-10分)。

(三)养老服务经验实绩(25分)

1. 具备居家养老、为老服务相关项目服务经验,提供服务合同、项目证明材料(0-15 分);

2. 有医养结合、助浴、康复护理、心理慰藉等特色养老服务案例优先加分(0-10 分);无相关服务经验本项酌情扣分。

(四)管理制度与风险防控(15分)

1. 内部管理、财务、服务流程、明码标价收费标准完备(0-7分);

2. 具备养老服务风险应急预案、老人意外处置机制、完整投诉处理闭环制度(0-8分)。制度缺失或缺项按比例扣减。

(五)服务覆盖与供给能力(10分)

能够覆盖高新区多个镇街服务区域,响应上门服务时效、服务供给承载力,可承接老年人消费券对应服务项目数量,根据申报意向及实际能力打分。

(六)信用及附加优势(10分)

1. 信用中国无失信、行政处罚记录(基础4分,存在失信记录酌情扣减直至0分);

2. 获得养老、家政、社工相关荣誉、等级评定、政府项目合作经历可酌情加分,最高6分。

申报机构存在弄虚作假、伪造材料,直接取消评审及申报资格。综合得分大于等于80分方可具备拟入库候选资格;低于80分不予入库。如同一类别申报机构较多,可结合本区养老服务实际需求,按评分排序择优遴选,并非所有达到80分机构均一定入库。

六、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请于工作日咨询。

咨询电话:0554-6629801

请各相关单位抓住政策机遇,积极申报,携手提升高新区养老服务整体水平,共同托起老年人幸福美满的晚年。

特此公告。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2026 年 10月22日

附件1:《高新区养老服务消费券新增服务主体(机构)申请表》

附件2:《机构开展服务范围意向表》

 

高新区养老服务消费券新增服务主体(机构)申请表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成立时间

 

机构性质

□公办   □民办非企业

□企业   □其他(请注明)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机构类型

□养老机构 □医疗机构 □家政公司 □物业公司

□社工组织 □其他(请注明)_______

经营场所面积(㎡)

 

机构从业人员情况

员工总数:____人,其中:管理人员____人,持证护理员/医护人员/社工等专业人员:____人

主要服务项目(请在符合项前打√,可多选)

生活照料:□助餐 □助浴 □助洁 □助行 □助急 □代办 □其他_______

健康管理:□康复护理 □健康监测 □用药管理 □中医保健 □精神慰藉

□其他_______

其他服务:□康复辅具租赁 □适老化改造咨询 □文化娱乐 □法律咨询

□其他_______

拟申请消费券结算的服务项目及单价

1. _______ 元/次(小时/项) 2. _______ 元/次(小时/项)

3. _______ 元/次(小时/项)4. _______ 元/次(小时/项)

 

机构承诺

我机构保证提供的所有申报信息真实有效,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申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区民政部门

审核意见

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开展服务范围意向表

 

机构名称:            (盖章)

序号

意向开展服务区域

请在对应栏内打“√”

1

三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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