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淮南高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5〕6号)、《淮南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淮教体〔2025〕18号) 等有关规定,结合淮南高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入学条件
1.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新生进入公办学校就读,原则上应符合“两个一致”。即入学报名时须提交户口簿、住宅类房产证(房产证登记日期应为2025年6月30日之前,不含40年产权的商业类建筑)等材料。房屋用途为“商业”或“商住”的商铺房产证不作为入学有效依据。为凝聚新区人气,加快高新区教育事业发展,在建住宅小区未办理商品房住宅房产证的业主可凭网备单(网备单登记日期应为2025年6月30日之前)按学区划分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校招生区域以外的儿童、少年入学。
2.继续对部分学校实行房产地址“学位限定”政策。在执行我市现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的基础上,为防止部分学校学位过度紧张,自2023年2月1日起,对淮师附小山南校区(十三、十四小学)、淮师附小山南第十小学和实验中学山南第一中学、高新区泉山湖中学(小学部)学校学区内产权面积在70㎡(含70㎡)以下的住宅发生产权交易的情形,实行同一套住房6年内只能享有1个小学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1个初中学位的规定。对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学区内住宅发生产权交易的情形,实行同一套住房9年内只能享有1个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的规定。房产地址“学位限定”政策对多胞胎、三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除外。初中新生入学前将按照“学位限定”政策再次查验房产证,作为新生入学登记的参考依据。
3.继续对部分商住小区实行“双学区”等政策。根据《淮南高新区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公告》有关规定,今年继续对部分小区2023年2月10日(以房产证及网备单登记日期为准)之前已经购房的业主子女实行“双学区”政策,即可选择在原学区学校或新划定的学区学校就读。选择在原学区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内不得再要求调剂回新划定的学区学校就读。实行“双学区”政策的商住小区,执行年限暂定三年,三年后将根据实际情况划入相应学区。
4.做好特殊类型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统筹做好现役军人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入学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落实“一人一案”,确保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有效的送教上门服务。
5.年龄要求。原则上,小学招生对象为入学年龄截至2025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的适龄儿童。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截至2025年12月31日须年满6周岁(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对于放宽年龄招收的,必须公开规范办理。
二、招生入学内容
1.招生时间。具体安排见附件1。
2.招生方式。各中小学通过“皖事通”APP中的“教育入学一件事”开展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录取。网上审核通过的直接录取,家长无需到学校进行线下审核。
3.招生办法。各中小学应根据本《工作方案》制定具体的《招生公告》,《招生公告》须经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审核同意后,由各校对外发布。未经审核同意一律不得发布。
三、工作要求
1.保障入学权利。严格执行《安徽省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指南》(皖教基〔2020〕6号),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发挥联控联保工作机制作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适龄儿童、少年无正当理由未接受义务教育,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法律责任。
2.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招生行为的监管。各小学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对口初中和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同步报送《毕业生推荐花名册》和《改变推荐花名册》留存备查(学校签字盖章,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步报送)。严禁学校以各类特长生名义招生,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宣传中考成绩排名、“中考状元”和升学率。起始年级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设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通过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监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3.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全面清理并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非必要不再提供。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等,需要采集的必须加注水印说明用途。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要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全面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4.落实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全面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工作,促进教育公平,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坚决整治“暗箱操作”“掐尖招生”等现象,严肃查处各类跟招生入学挂钩、关联的收费行为。
5.严惩违规行为。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并视情节轻重予以依法处理。对于违规招生的学校,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约谈有关负责人,给予通报、撤销荣誉称号、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理,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6.广泛宣传引导。各中小学要主动加强信息公开,增加招生入学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学校公示牌等多种方式,公布招生政策、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等群众关心的重要信息。要设立专门的招生入学咨询监督电话,畅通政策咨询、监督申诉等渠道,引导学生就近入学。
附件:1.《淮南高新区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时间安排表》
2.《淮南高新区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
3.《淮南高新区2025年中小学学区划分方案》
附件1
淮南高新区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时间安排表
日 期 |
工 作 安 排 |
6月底前 |
高新区确定招生工作方案(含学区划分方案) |
6月底—7月5日前 |
各校公布招生方案 |
7月6日—7月16日 |
一年级和七年级、中转生入学报名审核(含线上资格审核) |
7月16日—25日 |
区级审核 |
7月25日—30日 |
学校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一年级、七年级) |
8月底 |
七年级阳光分班并公布结果 |
附件2
淮南高新区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
序号 |
单位 |
咨询电话 |
序号 |
单位 |
咨询电话 |
1 |
淮南高新区 泉山湖中学 |
2133233 |
12 |
淮南高新区 玉兰小学 |
2177709 |
2 |
淮南高新区 山南第七小学 |
6605703 |
13 |
淮南高新区 山南黄山小学 |
2160337 |
3 |
淮南实验中学 山南第一中学春分校区(小学部) |
13966478806 |
14 |
淮南高新区 山南马厂中心学校 |
6223137 |
4 |
淮师附小 山南第十小学 |
2196702 |
15 |
淮南高新区 山南第十中学 |
6650680 |
5 |
淮师附小 山南第十五小学 |
6894051 |
16 |
淮南高新区 山南第四中学 |
6605610 |
6 |
淮师附小 山南校区 |
6894750 |
17 |
实验中学 山南第一中学 |
2196606 |
7 |
淮师附小 山南第十六小学 |
6894217 |
18 |
淮南实验中学 山南第一中学春分校区(初中部) |
18949671946 |
8 |
安师大附属 淮南高新学校 (小学部) |
15055410519 |
19 |
安师大附属 淮南高新学校 (初中部) |
13955421726 |
9 |
安徽理工大学 附属小学 |
6668564 |
20 |
高新区第六中学 (初中部) |
2386313 |
10 |
北京师范大学 淮南实验学校 (中小学部) |
2110906 |
21 |
淮南高新区 山南黄山中学 |
13083469777 |
11 |
高新区第六中学 (小学部) |
2386303 |
22 |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
6629193 |
附件3
淮南高新区2025年中小学学区划分方案
一、小学招生区域划分
学校 |
服务小区 |
“双学区”小区 |
淮南高新区泉山湖中学(小学部) |
泉山湖、晟地绿园等商住小区 |
|
淮南高新区山南第七小学 |
志高壹代城、三和龙泉小区、金山花园、一品麓苑、中南漫悦湾、山南壹号(台湾城宝岛名都)、绿城明月山南(初阳苑、长乐郡、春风里、晓风苑)、西湖春天、富力公馆、东昌庭院、华盛国悦府、春风南岸等商住小区 |
西湖春天小区业主在淮南高新区山南第七小学、淮师附小山南第十小学实行“双学区”入学登记。 富力公馆、东昌庭院、华盛国悦府、春风南岸小区业主在淮南高新区山南第七小学、实验中学山南第一中学春分校区(小学部)实行“双学区”入学登记。 南山院、金地滟澜山、一品山南小区业主2023年2月10日之前取得房屋产权的(以房产证登记日期为准)在淮南高新区山南第七小学、淮师附小山南第十五小学实行“双学区”入学登记,2023年2月10日之后取得房屋产权的在淮南高新区山南第七小学进行入学登记。 |
实验中学山南第一中学春分校区(小学部) |
富力公馆、东昌庭院、华盛国悦府、建发如意庭、春风南岸、碧桂园、南山名邸、金融世家、中至信壹号院、观湖名居、澜园悦府、时代天樾、建发揽湖庭、华城双玺等商住小区 |
金融世家、中至信壹号院、观湖名居小区业主在实验中学山南第一中学春分校区(小学部)、淮师附小山南第十六小学实行“双学区”入学登记。 富力公馆、东昌庭院、华盛国悦府、春风南岸小区业主在实验中学山南第一中学春分校区(小学部)、淮南高新区山南第七小学实行“双学区”入学登记。 |
淮师附小山南第十小学 |
春雨梧桐、山南印象、广弘城、西湖春天商住小区 |
西湖春天小区业主在淮师附小山南第十小学、淮南高新区山南第七小学实行“双学区”入学登记。 |
淮师附小山南第十五小学 |
半山家园、嶺秀山南、南山里、舜山名邸、安粮·淮安府、国宾府、御香山、拓基广场等商住小区 |
南山院、金地滟澜山、一品山南小区业主2023年2月10日之前取得房屋产权的(以房产证登记日期为准)在淮师附小山南第十五小学、淮南高新区山南第七小学实行“双学区”入学登记,2023年2月10日之后取得房屋产权的在淮南高新区山南第七小学进行入学登记。 |
淮师附小山南校区(十三、十四小学) |
金科山水墅、钟山·雍荣府、金域蓝湾、鼎元世家、恒大绿洲、万茂城、书香雅苑、中央美域、舜耕樾府、舜耕华府等商住小区 |
万茂城、中央美域小区业主在淮师附小山南校区(十三、十四小学)、淮师附小山南第十六小学实行“双学区”入学登记。 舜耕樾府、舜耕华府小区业主2023年2月10日之前取得房屋产权的(以房产证登记日期为准)在淮师附小山南校区(十三、十四小学)、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小学部)实行“双学区”入学登记,2023年2月10日之后取得房屋产权的在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小学部)进行入学登记。 |
淮师附小山南第十六小学 |
金融世家、中至信壹号院、观湖名居、金融广场、钻石星座、中电科八号院、绿城映月华章、舜耕学府、舜耕祥府、万茂城、中央美域等商住小区 |
金融世家、中至信壹号院、观湖名居小区业主在淮师附小山南第十六小学、实验中学山南第一中学(春分校区)实行“双学区”入学登记。 万茂城、中央美域小区业主在淮师附小山南第十六小学、淮师附小山南校区(十三、十四小学)实行“双学区”入学登记。 舜耕祥府小区业主2023年2月10日之前取得房屋产权的(以房产证登记日期为准)在淮师附小山南第十六小学、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小学部)实行“双学区”入学登记,2023年2月10日之后取得房屋产权的在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小学部)进行入学登记。 |
安师大附属淮南高新学校(小学部) |
龙成奥韵、英伦联邦、艺山南、书香门第等商住小区 |
|
安徽理工大学附属小学 |
安理家园、安徽理工大学教职工子女及第三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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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小学部) |
海德公馆、舜耕樾府、舜耕华府、舜耕祥府、楚韵江南、绿城映月海棠 |
舜耕樾府、舜耕华府小区业主2023年2月10日之前取得房屋产权的(以房产证登记日期为准)在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小学部)、淮师附小山南校区(十三、十四小学)实行“双学区”入学登记。 舜耕祥府小区业主2023年2月10日之前取得房屋产权的(以房产证登记日期为准)在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小学部)、淮师附小山南第十六小进行入学登记。 舜耕樾府、舜耕华府、舜耕祥府小区业主2023年2月10之后取得房屋产权的在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小学部)进行入学登记。 |
淮南高新区第六中学(小学部,原三和中心小学) |
土楼村、舜耕村、洞山村、岭南村、王圩村、姚皋村、徐马村、徐洼村、香樟苑一至五期及紫薇苑、青桐苑、玫瑰苑、银杏苑安置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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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高新区玉兰小学 |
大郢村、横塘村、西瓦村、三和村、四店村、玉兰苑安置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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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高新区山南黄山小学 |
黄山村、费郢村和芙蓉苑、紫荆苑安置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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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高新区山南马厂中心学校 |
马厂村、新华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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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初中招生区域划分
学校 |
服务片区 |
对口小学 |
备注 |
淮南高新区山南第十中学 |
民裕大街以北、青桐大道以西泉山湖等商住小区 |
高新区泉山湖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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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高新区山南第四中学 |
青桐大道以东,淮河大道以西,和悦街以北商住及山南壹号小区 |
淮师附小山南第十小学、淮南高新区山南第七小学 |
富力公馆、东昌庭院、华盛国悦府、春风南岸小区业主在淮南高新区山南第四中学、实验中学山南第一中学春分校区(初中部)实行“双学区”入学登记。 南山院、金地滟澜山、一品山南小区业主2023年2月10日之前取得房屋产权的(以房产证登记日期为准)在淮南高新区山南第四中学、实验中学山南第一中学实行“双学区”入学登记,2023年2月10日之后取得房屋产权的(以房产证登记日期为准)在淮南高新区山南第四中学进行入学登记。 |
实验中学山南第一中学春分校区(初中部) |
淝水大道以东,瓦埠湖路以西,和悦街以南、春申大街以北商住小区 |
实验中学山南第一中学春分校区(小学部) |
金融世家、中至信壹号院、观湖名居、钻石星座、中电科八号院、金融广场、舜耕学府小区业主2023年2月10日之前取得房屋产权的(以房产证登记日期为准)在实验中学山南第一中学春分校区(初中部)、安师大附属淮南高新学校(初中部)、实验中学山南第一中学实行“双学区”入学登记,2023年2月10日之后取得房屋产权的(以房产证登记日期为准)在实验中学山南第一中学春分校区(初中部)、安师大附属淮南高新学校(初中部)实行“双学区”入学登记。 富力公馆、东昌庭院、华盛国悦府、春风南岸小区业主在实验中学山南第一中学春分校区(初中部)、淮南高新区山南第四中学实行“双学区”入学登记。 |
实验中学山南第一中学 |
淮河大道以东,玉兰大道以西,和风大街以北的商住小区 |
淮师附小山南第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小学 |
金融世家、中至信壹号院、观湖名居、钻石星座、中电科八号院、金融广场、舜耕学府小区业主2023年2月10日之前取得房屋产权的(以房产证登记日期为准)在实验中学山南第一中学、安师大附属淮南高新学校(初中部)、实验中学山南第一中学春分校区(初中部)实行“双学区”入学登记,2023年2月10日之后取得房屋产权的(以房产证登记日期为准)在实验中学山南第一中学春分校区(初中部)、安师大附属淮南高新学校初中部实行“双学区”入学登记。 南山院、金地滟澜山、一品山南小区业主2023年2月10日之前取得房屋产权的(以房产证登记日期为准)在实验中学山南第一中学、淮南高新区山南第四中学实行“双学区”入学登记,2023年2月10日之后取得房屋产权的(以房产证登记日期为准)在淮南高新区山南第四中学进行入学登记。 舜耕樾府、舜耕华府、舜耕祥府小区业主2023年2月10日之前取得房屋产权的(以房产证登记日期为准)在实验中学山南第一中学、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初中部)实行“双学区”入学登记,2023年2月10日以后取得房屋产权的在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初中部)进行入学登记。 |
安师大附属淮南高新学校(初中部) |
淮河大道以东,和风大街以南商住小区业主子女 |
安徽师大附属淮南高新学校(小学部)、安徽理工大学附属小学、淮师附小山南第十六小学 |
金融世家、中至信壹号院、观湖名居、钻石星座、中电科八号院、金融广场、舜耕学府小区业主2023年2月10日之前取得房屋产权的(以房产证登记日期为准)在安师大附属淮南高新学校(初中部)、实验中学山南第一中学、实验中学山南第一中学春分校区(初中部)实行“双学区”入学登记,2023年2月10日后取得房屋产权的(以房产证登记日期为准)在安师大附属淮南高新学校(初中部)、实验中学山南第一中学春分校区(初中部)实行“双学区”入学登记。 |
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初中部) |
玉兰大道以东商住小区业主子女 |
北京师范大学淮南 实验学校(小学部) |
舜耕樾府、舜耕华府、舜耕祥府小区业主2023年2月10日之前取得房屋产权的(以房产证登记日期为准)在实验中学山南第一中学、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初中部)实行“双学区”入学登记,2023年2月10日以后取得房屋产权的在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初中部)进行入学登记。 |
淮南高新区第六中学(初中部) |
三和镇各村、香樟苑一至五期及紫薇苑、青桐苑、玫瑰苑、银杏苑安置小区 |
高新区第六中学 (小学部)、玉兰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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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高新区山南黄山中学 |
黄山村、马厂村、新华村、费郢村和芙蓉苑、桂花苑、紫荆苑安置小区 |
黄山小学、马厂中心 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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