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市财政局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补贴的公示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淮南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农【2024】-441),下达给高新区9万元,用于补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支出。补助标准及方式为采取先建后补,高新区申报的有一家合作社,一家家庭农场。其在2024年投入经营提升成本较大,分别是:
1、山南新区旺牧谷物种植家庭农场,在高新区承包约9多亩土地种植粮食,其在2024年实施的横塘村约900亩土地平整及排水渠建设项目投资约20万元。
2、淮南市民起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其在高新区大郢村承包200多亩进行大棚蔬菜种植,其在2024年实施的高新区蔬菜大棚项目投资约25万元。
高新区党工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以上经营主体获得资金补助。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4日—11月24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高新区土地征收中心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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