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职能
负责指导协调高新区土地、房屋征迁工作;负责安置房分配工作。负责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科室设置
拟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科室:征地拆迁科2人、安置保障科1人、农业农村科3人。
(3)对口单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土地储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