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职能
负责雇员招录、雇员管理、工资福利、职称评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负责高新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协调企业劳动合同及工资的监管、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负责高新区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对口单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