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管理服务中心
(1)主要职能
负责政府委托的社区事务管理和服务;负责承接并指导社区组织开展公共服务:负责组织开展社区各类公益活动;提供政务信息、便民服务信息等咨询服务;推进社区窗口建设;贯彻落实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决定。负责研究制定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措施,并做好调查研究、宣传教育、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抓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小区等创建工作。负责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对口单位
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