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5-09-22 17:24 来源: 淮南高新区管委会 阅读次数: 字号:[  ] 背景颜色:

(1)主要职能

负责应急管理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水旱、地震、地质灾害等的防治工作;负责协调消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统筹应急救援专业力量建设相关工作,指导高新区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承担区安委会日常工作;负责高新区生态环保相关工作,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生态环境监管工作。负责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对口单位

市应急管理局、市地震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生态环境局。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