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智慧谷签订停车协议问题的情况反映
信件编号: | 20230404002 | 来信时间: | 2023-04-04 1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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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问题反映 | 姓名: | 管**** |
内容: | 我公司入驻智慧谷以来,与园区物业管理方淮南市新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车辆停放服务协议。但该公司要求,每录入一批车辆,不管车辆多少,都必须签订一份协议。每次协议签订,对方都要履行一遍合同审批流程,签订手续繁琐,录入周期较长;且协议均为单面打印,也浪费纸张。 因协议内容不包含具体金额和车辆数,我们建议对方签订一份总体协议,后续车辆入场,由我方提供具体信息,盖章确认。即便于操作,也避免重复审批,但提议遭到拒绝。 作为物业公司,应该提供便利的管理服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而不是增加自身和入驻企业的管理成本。一个单纯的停车协议就如此僵化,其他服务不敢奢望。 | ||
回复单位: | 淮南市科创中心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淮南市科创中心
   答复时间:2023-04-11 15:02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我单位高度重视并积极联系淮南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淮南市新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明物业表示关于车辆停放服务协议问题,将认真考虑采纳企业意见建议,在现有规章制度允许范围内,进一步精简流程,进一步提高办理效率,更进一步为园区企业做好服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