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所有权问题
信件编号: | 20230305001 | 来信时间: | 2023-0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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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咨询求助 | 姓名: | 邵**** |
内容: | 你好!请问泉山湖香颂小镇一期N区地下车库非人防工程的的车位所有权归谁所有?如果业主购买能否办理产权证? | ||
回复单位: | 高新区建设发展局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高新区建设发展局
   答复时间:2023-03-13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依据《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依法进行转让、租赁。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享有管理和使用权。目前高新区住宅小区的非人防车位暂未开放办理产权证。高新区建设局已于3月13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悉。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答复单位:淮南高新区管委会
   答复时间:2023-03-10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高新区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核实处置,请您耐心等待。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