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安徽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淮南市山南新区管理委员会)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党政办公室、政法办公室、经济发展局(科技局)、建设发展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金融工作办公室)、投资促进局、社会事业局(乡村振兴局)、应急管理局。
1、党政办公室
(1)主要职能
负责高新区党建、组织、宣传、统战、党史、工会、共青团、妇联、侨务、民族宗教工作;负责指导高新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雇员招录、雇员管理、工资福利、职称评聘工作;负责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统筹协调高新区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会务、接待、对外联络、综合协调、重大活动统筹保障工作;负责行政公文、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综合调研和协调工作;负责起草或审核以党工委、管委会名义发布的文件、工作报告、重要会议文稿等文秘工作;负责高新区档案、保密、地方志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公车、后勤和食堂管理等工作;负责管委会日常及节假日值班安排;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负责管委会网站运营、维护、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负责指导全区保密工作;负责市人大、市政协交办的有关议案、建议、提案的受理、交办、督办工作;负责高新区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高新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负责因公出国(境)人员政审备案、报批工作。负责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对口单位
市委办公室(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市保密局〉、市档案局)、市专用通信局、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外事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市委编办、市党建办、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委网信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人社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档案馆、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市营商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委老干部局、市委党校、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市委讲师团(市社科联)、市广播电视台、淮南日报社、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市工商联、市总工会。
2、政法办公室
(1)主要职能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政法、反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信访、扫黑除恶等工作。负责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对口单位
市委政法委、市国家安全局、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淮南强制隔离戒毒所。
3、经济发展局(科技局)
(1)主要职能
负责研究提出高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负责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与计划的编制及组织实施;负责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产业、企业、产品的协调和管理工作;指导研发机构、创业基地、创业平台和孵化器、科技中介服务、科技风险投资等创新体系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科技成果、科技奖励工作;研究提出贯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建议;负责经济运行分析、调度工作;指导商贸流通行业发展,推进市场体系建设、市场行业管理和商贸主体培育,推进外经贸工作发展;负责经济、科技、投资、建设、农业及国家大型普查、专项调查等的统计工作;负责制定高新区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督促项目单位履行投资协议,牵头落实兑现产业发展和招商优惠政策;负责办理项目立项、备案、节能审查等审批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重要商品、服务和要素价格监管;负责协调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负责争取促进项目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负责牵头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评价考核、安徽省省级以上开发区综合考评、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安徽省际产业合作园区建设等各项年度考核、考评工作;负责牵头“四送一服”工作。负责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对口单位
市发改委(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市能源管理办公室、市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科技局、市科协、市经信局(市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商务局(市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淮南调查队。
4、建设发展局(生态环境局)
(1)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有关城市建设和建筑行业的政策、法规;负责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高新区建设、建筑业、住宅产业的发展战略,编制中近期建设计划,配合做好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制定;负责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兼顾人民防空的要求,负责高新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和利用;负责高新区生态环保相关工作,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生态环境监管工作;协助市直有关部门做好建筑行业、建筑市场管理,做好建设工程行政审批和监管工作;牵头协调与市供电、水务、燃气等单位的对接,做好落户项目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物业行业管理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指导三和镇做好物业企业管理和考核工作;贯彻执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方针政策,对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牵头负责高新区重点项目建设调度工作。负责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对口单位
市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防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国网淮南供电公司、淮南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淮南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5、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金融工作办公室)
(1)主要职能
负责财政预决算的编制、执行与管理工作;负责管理财政收支工作;负责管理政府性基金工作;负责管理政府非税收入工作;负责管理国库和国库集中收付工作;负责政府投融资和政府债务管理工作;负责高新区预算单位资金和项目资金的支付及工资统发、保险缴付等工作;负责推进金融工作,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管委会国有独资及参股企业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对口单位
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民银行淮南市中心支行、淮南银保监分局。
6、投资促进局
(1)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对外开放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高新区招商引资政策及配套措施。负责编制高新区招商引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围绕重点产业开展研究;负责高新区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分解、统计、督促、检查工作,牵头对高新区各专业招商组考核评价;负责牵头完成市对高新区下达的省外到位资金、外商直接投资、新签约项目、新引进大项目、省外亿元以上项目等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负责牵头组织招商引资用地类项目选址预审工作;负责高新区招商宣传和大型招商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外来投资项目的考察、信息咨询、政策解答、洽谈、签约等工作;负责跟踪督办签约项目履约情况;负责牵头协调推进招商引资企业注册、登记和招商引资项目审批、用地、开工、建设等工作;负责高新区招商网络建设,建立招商信息管理系统、重要客商信息资源库、在谈项目信息库;负责与专业咨询机构开展委托招商与合作;负责牵头组织对外来投资项目引荐人奖励的审核、兑现工作。负责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对口单位
市招商服务中心、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市驻深圳招商联络处。
7、社会事业局(乡村振兴局)
(1)主要职能
负责拟定文化、旅游、教育、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高新区教育行政管理和教学研究工作,协助管理各学校人事工作;负责高新区体育、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各类体育和文化活动;负责高新区民政、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残联等工作;负责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对口单位
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水利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供销社。
8、应急管理局
(1)主要职能
负责指导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水旱、地震、地质灾害等的防治工作;负责协调消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统筹应急救援专业力量建设相关工作,指导高新区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承担区安委会日常工作。负责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对口单位
市应急管理局、市地震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安徽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淮南市山南新区管理委员会)共设置7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市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审计考核中心、重点工程管理中心、城区管理服务中心、土地征收中心、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
1、市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
(1)主要职能
负责高新区科技信息、技术交易、科技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业、科技企业孵化和成果展示、科创宣传招引等科技综合服务工作;负责统筹推进高新区数据产业发展,统筹政务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负责研究制定高新区大数据发展规划,研究推进大数据信息化建设、大数据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数据安全体系建设等工作;开展大数据应用政策研究,提出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和推广应用的政策建议;配合高新区数字经济建设工作,配合开展数字经济项目招商引资和数字经济公共创新平台建设。负责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对口单位
市科技局、市科协、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委网信办。
2、审计考核中心
(1)主要职能
负责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衔接工作。做好高新区绩效考核制度的修订和完善;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高新区年度目标任务的分解;牵头组织实施对三和镇和各部门、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南山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市众创科技产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绩效考核、薪酬奖励工作;负责对接市委市政府审计监督工作;负责牵头高新区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负责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对口单位
市委督查考核办公室(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市审计局。
3、重点工程管理中心
(1)主要职能
负责高新区市政、园林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高铁南站区域日常综合管理,协调监督相关执法部门在辖区内开展工作。负责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对口单位
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市市政园林建设处、市市政园林管理处、国网淮南供电公司、淮南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淮南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淮南西站。
4、城区管理服务中心
(1)主要职能
负责政府委托的社区事务管理和服务;负责承接并指导社区组织开展公共服务;负责组织开展社区各类公益活动和志愿者服务;提供政务信息、便民服务信息等咨询服务;推进社区窗口建设;贯彻落实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决定。负责研究制定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措施,并做好调查研究、宣传教育、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抓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小区等创建工作。负责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对口单位
市民政局、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5、土地征收中心
(1)主要职能
负责指导协调高新区土地、房屋征迁工作;负责安置房分配工作。负责编制农业、水利、畜牧水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指导农村经济发展、粮食生产、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工作;负责指导乡村振兴工作。负责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对口单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土地储备中心。
6、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1)主要职能
负责高新区卫生、老龄工作,承担健康教育工作;负责医疗保障、医疗救助、职业病安全监管工作;负责高新区区域内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工作,协调疾病防治、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协调处置重大疫情、病情等突发性事件;负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健全完善人口与家庭发展服务体系。负责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对口单位
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市红十字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政务服务中心
(1)主要职能
牵头抓好政务服务改革涉及高新区的“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综合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政民互动、区政务服务大厅的日常管理、考核等工作,制定和监督实施政务服务大厅的各项管理制度、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负责各村(社区)政务服务工作的业务指导及监督。负责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对口单位
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