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第81号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19-03-25 16:14 阅读次数: 字号:[  ] 背景颜色:

**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禁止城市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做好高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保障高新区春节、清明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管委会有关部门先后转发了《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控制烟花爆竹燃放的通告》《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汲取事故教训深入推进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并要求三和镇、各物业小区加强春节、清明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和管理工作。

春节前夕,高新区在淮河大道主干道上设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保护碧水蓝天 共建绿色家园”的宣传展牌。今年中高考期间,制作了禁止燃放孔明灯宣传条幅悬挂在实验中学、淮南二中主要出入口,以加大宣传的方式提高辖区内居民的防火安全意识。

下一步,高新区将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社会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齐抓共管,规范烟花爆竹燃放行为,有效减少高新区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发生,助推美丽淮南建设。

最后,我们衷心希望您能继续为高新区的发展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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