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第222号的答复函
**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规划设置高新区弃土场地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提出的“结合舜耕山旅游景点规划,在原采石破坏的地段选址设置1~3个弃土场地”的建议,因为用地属于舜耕山风景区保护范围内,选址需要符合《舜耕山风景区规划》。
根据市里安排,管委会规划分局委托市规划院编制了《高新区(山南新区)建设工程土方处置方案》,选择了五处土方处置场地,其中三处为城市绿地,一处为备用地,一处在规划建设区边缘,利用塑造微地形变化,解决一部分的堆土问题。分别是位于紫荆大道以东、民祥街以北的毛山水库;位于淝水大道以东、和悦街以南、淮河大道以西、和风大街以北的公园绿地;位于淝水大道以东、春风街以北的汤家洼水库;位于泰宁大街以北、淝水大道以东、春华街以南、润水路以西的公园绿地;位于紫荆大道以西、春申大街以南的马厂水库。规划处置场地的总用地面积(扣除水面)约2906.71亩,可消纳土方593.23万立方米。
上述选址旨在利用建设工程土方把绿地处理成起伏的地形,既为园林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丰富景观,又解决了建设工程堆土问题。
今后高新区管委会仍将认真按照规划要求,依法严把规划关,加强规范化管理,保证城市规划建设科学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