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高新区管委会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18-02-09 18:12 来源: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阅读次数: 字号:[  ] 背景颜色:

一、部门基本概况

2016年6月,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安徽省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淮南市山南新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工作部门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淮办秘【2017】46号)文件,原山南新区及原高新技术开发区实行了机构、职能及人员的合并。整合后的工委会、管委会作为市委、市政府的派驻机构,代表市委、市政府负责对辖区内(含托管的三和镇)的党务、政务、经济和社会事务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一)制定高新区(山南新区)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高新区(山南新区)的经济发展和建设管理等规定。

(三)负责高新区(山南新区)党建工作。

(四)行使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项目的市级管理权(除上级机关另有规定外)。负责审核或审批高新区(山南新区)内建设投资项目,并报市直部门备案或由市直部门派出机构行使相关职能。

(五)根据高新区(山南新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相关政策法规,负责高新区(山南新区)内项目规划、工程建设和建筑市场管理,兼顾人民防空要求负责高新区(山南新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协助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六)协助制定高新区(山南新区)土地总体开发计划、年度土地供应计划,配合做好建设用地报批工作;负责土地储备实施,组织实施土地征收和拆迁安置工作,提出并上报土地供应的具体方案。

(七)负责高新区(山南新区)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高新区(山南新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协助做好环境保护影响评价的编制和报批工作。

(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高新区(山南新区)的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

(九)负责高新区(山南新区)财政预决算、现行财政体制确定的税收及非税收入、国有资产管理,协调高新区(山南新区)内的审计监督工作。

(十)负责制定高新区(山南新区)招商合作、投融资及产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高新区(山南新区)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社会管理以及人事编制管理工作,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十二)管理高新区(山南新区)对外经济合作,依法办理涉外事务。

(十三)指导、协调、监督有关部门设立在高新区(山南新区)的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的工作。

(十四)根据田家庵区托管协议,做好三和镇各项管理工作。

(十五)行使市委、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部门单位构成:

管委内设党政办公室、科技局(经济发展局)、人社局、建设发展局(环保局、安监局)、财政局、招商局、社会事业局、城乡工作局、监察室等九个工作部门,下设科创中心、会计核算中心、土地储备中心、建设管理中心、投资服务中心5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同时相关市直部门还在高新区管委会设立了分局或派驻机构。目前管委会共有审计分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城管执法大队、公安分局、国税分局、地税管理处、市政管理处、园林分局、工商分局、三和食药所等十一家派驻单位及一个消防大队。

2018年我区成功获批国家级高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将继续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主攻山南”等系列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公共服务配套建设,盘活土地资源,推动区域发展。

四、预算收支相关数据及变化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高新区管委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6060万元,比2017年预算拨款增长21.08%,增长原因:一是项目建设投入加大,2018年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速,新开工项目17个,续建亿元以上项目26个。二是继续助力补齐民生短板,2018年山南十四小、十五小、十六小等学校及山南综合医院、自来水厂等项目正在加紧实施,同时加大对33项民生工程及脱贫攻坚的支持力度。三是随着管委会部门职能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部门职责都有一定的增加,管委会扩充了部分专业人才及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51万元,占拨款总额的6.16%;公共安全支出2555万元,占拨款总额的4.56%;教育支出3191万元,占拨款总额的5.69%;科学技术支出444万元,占拨款总额的0.7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万元,占拨款总额的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1万元,占拨款总额的2.6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41万元,占拨款总额的1.32%;节能环保支出120万元,占拨款总额的0.21%;城乡社区支出27149万元,占拨款总额的48.91%;农林水支出605万元,占拨款总额的1.0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000万元,占拨款总额的12.4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050万元,占拨款总额的3.66%;住房保障支出1287万元,占拨款总额的2.3%;预备费700万元,占拨款总额的1.25%;债务付息支出5000万元,占拨款总额的8.92%。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党政办、科技、招商、人社、财政、监察、税务、审计等日常基本支出及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2018年预算3451万元,同比增长12.85%,增长原因主要是2018年度在职人员增人增资及工作经费增加。

公共安全:主要用于党政办、科技、招商、人社、财政、监察、税务、审计等日常基本支出及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2018年预算2555万元,同比增长63.47%,增长原因:一是消防大队新增招聘人员及增加消防设施配备,二是公安分局下属的山南巡防大队增加巡防人员及配备巡逻车等设备。

教育支出:主要用于管委会下属中小学相关人员工资,基本运转及教育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等费用。2018年预算3191万元,同比增长46.38%,增长原因是:2018年高新区新建几所中小学,相应增加了部分开办费及教育招聘费。

科学技术:主要用于科创中心日常人员、运转经费开支及高科技风险投资。2018年安排444万元,同比减少65.6%。减少原因是上年该科目安排了大数据产业聚集资金500万元,今年无此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1、管委会所属各部门、学校、医院等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社会事业局相关人员及日常经费支出。3、优抚、救助、退役人员等相关民政事业费支出。2018年预算1491万元,同比增长32.29%,增长原因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以及优抚、救济标准提高。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主要用于管委会所属各单位、学校、医院等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及乡镇卫生院相关工资等基本支出。2018年预算741万元,同比减少1.33%,减少原因是乡镇卫生院基本支出略有下降。

节能环保支出:主要用于管委会大气污染整治、秸秆禁烧等方面。2018年预算安排120万元,与上年持平。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用于:1、市委、市政府及管委会安排的重点城市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支出。2、建设局、建管中心、规划分局、城管大队等人员、公用经费基本支出及城维费等项目经费支出。2018年预算安排27419万元,同比增长30.59%,增长原因:主要是由于获批国家级高新区后,市委、市政府对我区加快项目建设步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项目建设任务重,资金需求进一步加大。

农林水支出:主要用于城乡工作局、园林分局人员、公用等基本运转支出及扶贫项目、政策性农业保险等支出。2018年预算安排605万元,同比减少28.15%。减少原因:主要是扶贫项目道路建设上年年初时安排550万(后调整为330万元),今年减少220万。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主要用于安排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及兑现投资优惠政策支出。2018年预算安排7000万元,同比增长174.51%。增长原因是高新区2018年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计划引进亿元以上省外资金项目35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户,增加了兑现各类优惠政策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支出:主要用于土地储备中心、国土分局人员及基本运转支出,及部分与征地拆迁相关的工作经费、项目经费支出。2018年预算安排2050万元,同比增长105%。增长原因是2018年高新区进一步加快相关项目建设,相关项目用地的批批、拆迁、征收工作量加大,资金投入相应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1、管委会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2、保障房建设支出。3、兑现购房契税补贴及精装修补贴支出。2018年预算安排1287万元,同比增长47.93%。增长原因主要是由于2018年新增兑现恒大绿洲精装修补贴资金300万元。

债务付息支出:主要用于归还管委会及下属平台公司政府置换债券及其他一般债务利息。2018年预算安排5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高新区管委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475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27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66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给、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资本性支出2046万元,主要包括:专用设备购置、办公设备购置及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五)关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高新区管委会各部门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高新区管委会2018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相关数据情况说明

1、部门结余资金情况

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盘活存量等相关要求和精神,经主任办公会议同意,管委会对各单位上年末公用经费结余,一律收回总预算,由管委会统筹安排用于工程建设及其他重点项目支出。因此各部门收入预算无上年结余。

2、政府采购资金说明

2018年管委会政府采购安排2046万元,其中科创中心安排62.89万元,消防大队安排918万元,公安分局安排240.88万元,科技局安排1万元,城乡工作局安排11.61万元,人社局安排4.8万元,国土局安排1.3万元,建管中心安排0.7万元,财政局安排1.2万元,土储中心0.3万元,城管大队142.4万元,党政办安排22.5万元,规划分局安排1.35万元,扶贫办安排1.15万元,建设局安排5.3万元,工商分局安排6.58万元,三和食药所安排3.45万元,招商局安排0.8万元,投资服务中心安排8.19万元,社会事业局安排610万元,监察室安排1.74万元。

3、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管委会各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4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安排2824万元,定额公用经费398万元,专项经费6207万元。

4、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高新区固定资产总量为2297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占固定资产总额的34.58%,通用设备占固定资产总额的13.68%,专用设备占固定资产总额的9.5%,家具用具占固定资产总额的10.12%。

六、项目绩效目标及设置情况

2018年拟对高新区标准化厂房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由于该项目处于建设、招商和市场培育期,因而只设置建设和招商目标,暂不下达具体投资回收任务。项目概述:规划总建筑面积176261平方米,共12栋单体,包括1栋厂房综合楼。主要包括标准化厂房、厂区道路、厂区配套设施用房等。具体目标设置考核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培育产业集群,促进经济增长。二是节约集约土地,加快企业投产。三是增加就业岗位,提高人民收入。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