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实行社区(村)居民出行管控的通告(第2号)

发布日期:2020-02-05 15:54 来源: 淮南高新区管委会 阅读次数: 字号:[  ] 背景颜色:

为进一步做好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决定自2020年2月5日零时起,在一级响应期内,在全区范围内,对小区和行政村实行社区(村)居民出行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控制社区(村)居民出行。全区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名相对固定的家庭成员凭证出门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等情况(需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外,原则上“人不动,车不动,不出门,不接触”,避免人群集中。

二、三和镇、各社区(村)要组织人员力量,加强居民出行管控。小区物业要严格履行职责,协助社区(村)加强小区门岗管理,核实小区居住人员情况,严控外来人员进入和小区居民外出。

三、全区所有党员、公职人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劝阻亲戚、带动朋友、呼吁邻里,不出门、不上街、不串门、不聚集

四、对拒不听从社区(村)、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管理劝阻、寻衅滋事的,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凡发现党员、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群众闹事的,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问责。

特此通告

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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