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7-02-28 11:11 作者:朱一凡 阅读次数: 字号:[  ] 背景颜色:

淮府办〔2017〕12 号

  为加快推进五大发展行动计划,贯彻创新驱动发展理念,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着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经市政府第106次常务会议、2017年2月7日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共淮南市委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五大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淮发〔2016〕52号)精神,深入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突出创新发展行动,紧紧围绕“1235”发展思路和“235”产业转型路径,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引导创新资源和创新服务向高新技术产业集聚,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向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发展,培育一批拥有核心知识产权、研究开发实力强、成长性好的优势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引导龙头企业发展成为科技“小巨人”企业,不断壮大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群体,进一步发挥高新技术企业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作用,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支撑。

  二、发展目标

  聚焦新型煤化工、现代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三大主导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旅游文化、光电新能源、现代医药、绿色有机农产品加工五大高成长性产业,力争到2020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150家,新增上市高新技术企业3家、科技“小巨人”企业3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0%以上,培育10家技术领先、拥有知名品牌、竞争力强的高新技术企业成长为创新型行业龙头企业。

  三、重点任务

  (一)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

  1.大力发展“众创空间”。激活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源头。各县区、园区要根据产业特点和自身优势,采取相应措施,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加快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激发创新创业意识,培育企业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全市每年建设“众创空间”6-7家。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每年组建“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云计算、卫星应用、软硬件研发等高新技术领域的“众创空间”1-2家;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每年组建新型智能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领域的“众创空间”1-2家;鼓励和支持在淮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发挥专业优势,建设包括创客实验室、“双创”基地在内的形式多样的“众创空间”,为科研人员、大学生等群体创新创业提供场所支持。

  2.加快高新技术企业精准培育。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入库企业分为初创期、成长期和成熟期三种类型加以培育。开展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对照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列出问题清单,制定培育方案,分解任务,精准帮扶,形成梯队,力争成熟期企业1年内、成长期企业2-3年内成长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落实新认定、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兑现政策。

  3.加快科技“小巨人”企业培养。根据市“3+5”产业转型路径,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重点领域,针对具有一定的经济规模和成长性好、创新活力强的企业,每年遴选5家企业作为科技“小巨人”企业进行培养,从科技攻关、研发平台、人才引进、市场拓展等方面予以支持,使企业做大做强。

  4.加快高新技术产业高端人才培养。优化科技人才发展环境,以深化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为核心,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企业自主创新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引进和培养创新领军人才、研发骨干,培养创新型企业家和经营管理队伍,形成与企业自主创新相适应的研发和管理团队。加大招商引资和引智力度,认真落实安徽省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的政策,积极实施淮南市“50·科技之星”创新团队建设工程。

  5.引导科技创新平台为企业提供服务。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1+3+8”战略,重点建设1个省级平台,同步发展3个园区孵化平台,推进8个县区孵化能力建设。健全完善科研设施资源开发共享机制,引导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区域行业创新平台等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的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学仪器设备,以无偿方式向中小(微)科技企业开放,支持社会资金购买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以合理收费方式向中小(微)科技企业提供服务。纳入安徽省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网向社会开放服务的仪器设备管理单位,以及租用上述仪器设备进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的单位,享受省、市补助。

  6.完善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建设。整合财税、法律、知识产权、政策咨询等专业领域中介力量,强化业务培训,提高中介服务机构的政策水平和专业服务能力。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鼓励和引导科技服务中介机构为高新技术培育企业提供培训和辅导,帮助企业提高研发费用辅助账设置、知识产权、企业管理和成果转化等,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二)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支持力度

  7.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申报国家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省级科技攻关项目;在安排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与发展。

  8.发挥金融对科技的支撑作用。把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初创期、种子期企业列入天使投资基金支持对象,按照《淮南市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予以支持。市调转促产业发展基金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支持。

  9.认真贯彻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加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政策宣传,多种形式解读政策,指导帮助企业做好研发费用的归集、核算工作,把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鼓励企业加强研发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引导企业实现良性发展。

  (三)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维护

  10.加快企业专利联络员队伍建设。加大对专利联络员的激励力度,促进企业专利工作快速发展。

  11.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使企业创新成果尽快获得知识产权保护,掌握一批产业核心专利技术。鼓励企业通过自主创新、开放合作、知识产权引进等多种途径,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知识产权资产组合。建立企业专利技术转化信息平台,为开展专利工作提供服务,搭建企业与金融机构专利质押贷款桥梁。

  12.维护知识产权合法权益。对企业知识产权案件诉讼费用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积极开展专利维权援助工作。积极支持保险公司开展专利执行保险业务,减少专利维权成本。

  13.建立市专利交易综合服务平台。在现有市专利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基础上,整合全市专利申请、专利授权、专利资助信息,为企业专利供需市场搭建综合服务平台。

  四、推进措施

  14.健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机制。市科技创新领导小组负责加强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工作的协调领导,市相关部门负责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县区、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工作,各县区、园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构建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15.完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进机制。各县区、园区对本辖区内高新技术产业统计、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等工作,要制定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列出问题清单及解决时间节点,细化解决方案,建立台账、精准帮扶,形成部门协同、梯次推进的工作机制。

  16.加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的协调配合。由市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配合,共同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的分类指导,对列入培育计划的企业,相关部门应定期跟踪走访,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五、保障机制

  17.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及培育企业信息库。搭建与省平台相匹配的高新技术企业统一信息平台系统,建立完善的申报、认定、统计、监测和信息共享系统,实现省、市互动,全程留痕。

  18.开展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培训。根据企业所需,在企业体制机制建设、企业科学管理、自主创新能力、人才队伍建设、资本市场运作、知识产权和国内外高新技术动态等多方面,定期对培育企业开展各种培训。

  19.加强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各县区、园区要积极帮助企业对照高新技术统计代码,做好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工作,指导企业建立高新技术产业统计专员制度,加强对县区、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工作的绩效考评。

2017年2月20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