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绿湾社区不出具居住证明、工作证明的相关问题

信件编号: 20221013001 来信时间: 2022-10-13 18:57
信件类型: 咨询求助 姓名: 周****
内容: 领导: 你好! 我们居住在淮南市高新区恒大绿洲一期11号楼;属于绿湾社区。去年办理了户口迁移,现为外地户口。 原因:小孩今年准备在安徽参加高考;按照省文件规定,需要由社区出具的我爱人居住证明、工作证明; 我爱人已办理了在淮南的居住证,且打印了在淮南市缴纳的社保证明,社区工作人员均看了。 今天(10月13号)去绿湾社区办理,但是就是不予办理;原因是什么26条,具体原因,我们不明白,但是我们合规合法,教育部门也要求,为什么不给予出具????????? 作为公民,一方要求出具,一方不给办理。 怎么办? 怎么办? 怎么办? 麻烦领导给予答复为感!
回复单位: 高新区三和镇人民政府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高新区三和镇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2022-10-17 09:28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根据《关于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皖民基字﹝2021﹞11)文件规定,居民居住或者租住证明、居民就业状况证明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按照文件规定,居住证明由需要部门调查核实,居民就业状况证明可前往政务服务大厅人社综合窗口提出申请并出具就业状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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